最新消息,《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7日正式颁布。
施行日期自2018年5月1日起。
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奠定了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条例》以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规定了一系列保障行业发展的制度措施,包括明确快件收寄规则、投递规则;细化无法投递、无法退回快件的处理规则和快件损失赔偿规则;专门规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于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条例》有哪些新提法,一起来梳理下吧。
一、鼓励和支持设立,拓展末端网点
条例摘要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末端网点在此次条例中被提及次数较多。例如第十一条提及,国家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
解读
对此,上海霄通速递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贺连鹏有同感,“条例极大地推动了快递业的产业发展,特别对于末端派送的影响尤大。比如开箱验视、实名寄送,目的是让快递业更加规范,操作更方便快捷安全。”
“这条内容可能会引导乡镇、偏远地区、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政府出台政策,在用地、资金方面对快递末端网点的建立进行扶持。一些快递公司也会出台政策,来鼓励末端网点的建立。比如说到西藏等地区的线路,很多快递公司现在是做不到的,未来我们的网点可能会开到那里。”中通快递郑州某部经理程先生称。
二、未来末端网点越来越多,快递员会越来越少?
条例摘要
对经营主体的规范,条例中有一条规定较为引人注意,其中提到,“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解读
这在业界引起较大震动。郑州市快递协会会长、中通快递区域总经理张要仁对于“快递末端网点”的具体界限和范围存疑。他称,截至目前,快递营业厅都办理有营业执照,还未收到末端网点不让办理营业执照的通知。
不过他称,分支机构和网点的备案之前一直存在。这也符合“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
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认为,此举并不代表快递公司加盟商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因为加盟商是法人企业。一个快递企业在一个城市办执照就可以,但其分支机构需要在邮政局备案。
“条例中第十八条,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这条内容会促进快递末端网点的开设。随着快递行业发展越来越成熟,其用工成本、人员开支也越来越高。未来如果末端网点开设增加,很多需要人工做的事情,在末端网点就能完成了,那么派送员就会逐步减少,最后甚至可能没有快递员。同时也会鼓励快递企业加快其末端网点的布局。”上述快递业人士程先生说。
三、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何去何从?
条例摘要
此次条例对于业界关注的电动三轮车问题也有规定,“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解读
使用电动三轮车是否合法,一直是快递业争论不休的焦点话题。争论的根源在于,市场需要电动三轮车,而政策却禁止上路。
政策禁止的原因在于,电动三轮车影响市容市貌,扰乱交通秩序,尤其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责任认定难加之无保险,从而导致索赔难。
不过,电动三轮车又是快递业不得不用的交通工具。业内有过统计,快递公司在完成“最后一公里”的配送任务时,90%以上选用的是电动三轮车。
张要仁认为条例实际上是在对电动三轮车进行控制和规范,但也不意味着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电动三轮车对于快递公司来讲,是性价比非常高的运输工具。如果禁止使用,会增加快递公司的人员成本、运输成本等。控制电动三轮车,目的在于解决城市交通的秩序和拥堵。
徐勇持类似观点,“不能单独理解为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解禁了,只是在这块撕开了一个口子。这是一个暂行条例,本身是试行一下,针对遇到的具体问题后期再进行完善。每个城市对电动三轮车的规定不一样,应根据不同城市及相应交通部门法规,因地制宜。”
四、寄送贵重物品应事先声明
条例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