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动互联网的加持下,曾经小打小闹的餐饮外卖如今变成了大生意。网络点餐已经成一种生活方式,在给大众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11月11日正式颁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第四条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对于大多数外卖商家来说,规定没太多影响,他们本来就是有证经营,既开实体店,也提供外送服务。而对于很多只提供外卖服务的小本生意来说,这条规定则把它们从灰色地带划了出来。最受影响的可能是无数自制食物的小型商家。
如前段时间,上海的老字号小吃 “阿大葱油饼”、“梦花街馄饨” 曾经因为无证经营而暂时关闭,在重新做了申报、装修了店面之后再次开张。它们实际上都是饿了么扶持的线下门店,但并不是每个外卖小店都有的这些资源和际遇。
对于无证经营的外卖小店如何监管及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指出: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具备实体经营门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
对于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要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同时,《办法》还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